车辆使用人不过户问题

车辆业务 时间:2015-06-26 11:07:22  浏览:4275  回答:(1)  分享
我是2010年别人用我名字贷款买车,并签有车辆归宿协议,使用人选的号牌,现在贷款早已还清,但使用人不过户,因号牌专人专用,我想把车过户,使用人不办,并把车开出省外,请问如何处理过户问题?
2015-06-26 11:07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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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 - 一句话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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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联系车主,办理过户,如实在不能协商,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人士建议,可以有三种方式处理: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车辆买卖合同,其中应当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作为特别义务来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同时注明完成时间及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约定在未完成车辆过户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原车主。

2、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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