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的驾照

驾照业务 时间:2015-10-30 22:16:56  浏览:3032  回答:(1)  分享
你好,,我才从戒毒所出来,,,听说我的驾照会被注销。但我上网查驾照是正长常,我也去过县级交警队查驾照,也说正常,,,请问我现在的驾照能用来扣分处理违章吗,,谢谢!
2015-10-30 22:16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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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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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被注销就是可以正常进行处理违章的,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的驾驶证只能戒毒成功满三年后重新报考申领。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时,会核查申领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领驾驶证时,申领人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领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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