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月1日上高速要查车上是否备有灭火器和三角架,否则安罚款扣分,是真的吗?

政策法规 时间:2016-08-02 23:49:38  浏览:3085  回答:(4)  分享
网上说从8月1日起,上高速要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否则要罚款扣分等,还有就是开车抽烟、副驾驶未系安全带也要扣分罚款,是这样吗?
2016-08-02 23:49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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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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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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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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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说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的,处20-200元罚款不记分处罚,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20-200元罚款记3分,网上流传消息明显不符。

另外,虽然交警部门不会专门查私家车是否带灭火器、三角架,但建议配备这两种设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提到: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通过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开车抽烟、副驾驶未系安全带一直都是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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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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