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是怎么处罚的?要扣分吗?

交通违法 时间:2014-09-21 15:48:40  浏览:31348  回答:(2)  分享
请问在贵州省违法“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是怎么处罚的?要扣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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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扣2分,罚款20-200元,贵州是扣2分,罚款50元。

安全距离一般指: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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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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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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