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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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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或者三轮汽车(C4)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贵阳暂住可以申请增驾C1以下驾驶证的。
根据12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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