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了,但是对方不过户,我该怎么办?

车辆业务 时间:2014-10-16 16:24:14  浏览:7583  回答:(3)  分享
我13年把车卖到了2手市场,当时和收车的人签了一个简单的文字买卖协议,到现在都1年了,但是对方就是不过户。我该怎么办?如果开我户头的车的人出了车祸,我凭买卖协议能否免责?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强制要求他过户吗?
2014-10-16 16:24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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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a - 一句话介绍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g

不能免责,因为当初车辆登记时属于自愿真实意愿登记,即通过你的信息注册车辆,取得了合法车主身份,至于你将车辆拿予他人使用,也属双方之间的自愿自主行为,因此,如出现交通事故,车主是不能免责的。

首先尽量和买车方联系,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相关法律人士建议: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车辆买卖属于物权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车辆买卖合同,其中应当把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作为特别义务来要求卖家必须履行,同时注明完成时间及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约定在未完成车辆过户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原车主。

2、如果卖家不办理车辆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买家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车辆过户义务的,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要求买家停止侵害自己的姓名权,赔偿有关的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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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11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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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了,比我想象中的麻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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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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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注销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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