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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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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一、对城市高架、立交、下穿通道,跨江河湖泊桥梁和隧道,交叉路口、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等明令禁止停车地点,以及调整后的120条严管道路的违法停车,以“严管区域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行为,每起依法予以罚款的幅度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不记分。同时,去年以来交管部门出台的停车管理及便民措施维持不变,包括:1、对城市高架、立交、下穿通道,跨江河湖泊桥梁和隧道,交叉路口、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等明令禁止停车地点、以及120条严管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违法停车的,仍按照“三次警告合并一次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100元、记0分);2、货车在武汉市道路上的每起违法停车仍予以罚款处罚;
二、东西湖、黄陂、新洲、江夏、蔡甸、汉南行政区域道路仍然没有严管道路与非严管道路之分,违法停车仍按原规定处罚;
三、在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早晚高峰时段,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临时停车的,不予贴单和视频抓拍;但对双排停车、逆向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通行的,应予贴单或视频抓拍;大专院校周边道路违法停车的,应予处罚;
四、在小区周边道路,每日19时至次日7时以及节假日,顺向、依次、单排停放、且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不得贴单告知;但对“双排”、“逆向”及占用消防通道、影响通行的应予贴单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