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开的罚款

违法上传 交通违法 时间:2014-04-09 19:25:22  浏览:14285  回答:(4)  分享
机动车违法停放(占用)人行道处理告知通知书
在 人行道停放(占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及《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之规定.现已被抄牌、拍照、锁车、请于7日内持本告知书.到 接受处理(地址: 电话 ),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上限处罚。 去处理被罚了100元 如果7天后去交管部门处理就罚150、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啊?
2014-04-09 19:25 添加评论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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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帮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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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这边已经了解到,核实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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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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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验仅供参考:罚单上应该有处理地点的,我的车在客车站旁人行道上曾经被城管锁住,找个路边的摩的(他们都知道交款地点,不扣分,直接用他的驾照处理)拿单去交罚款,回来你再给他150元钱就好,一会就有城管来开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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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帮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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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车辆是在具体哪个路段产生此条违法,不排除城管和交警队联合执法,建议您把当时违法的详情私信发给我(如哪个治安队处理,电话是多少,地址在哪里,还有您车辆的信息),这边帮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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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帮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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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违停地点应该是属于市政管辖范围,比如违停在人行道或者盲道。根据相关规定城管同样拥有执法权,对于市政道路违法,城管有权监督及处罚,因此您是需要接受处罚的。建议您带上相关处罚通知书尽快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

对于城管的执法具体信息建议您可以参考一下以下信息:

 1、城管罚单跟交警罚单是一回事吗?
城管部门只能对人行道和盲道上的机动车违停开具罚单,而慢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停依然是交管部门处罚,“因为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和盲道,损坏后是由城管部门来维修的。”具体来说,人行道和盲道在设计上显然是不能承受机动车停放的,车辆停在上面容易造成道路坑洼,绿化带损坏,像现在不少道路出新后用的是面包砖,肯定是不能停放机动车的,很容易出现坑洼。

2、 城管和交警可以叠加处罚?不是,只能一次一罚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范规定,对于在市政道路人行道上擅自停放和行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交管和城管都可以查处。但针对一次违停,只能有一次处罚,也就是“一次一罚”。所以不会出现驾驶员担心的“叠加处罚”。但处罚的额度,两者各有不同,交警部门是处罚加扣分,而城管部门根据法规,最高上限是500元。

 
3、 城管处理违停是什么程序?拍照后请交管部门协助

  城管部门处理违停是什么程序,想必是很多驾驶员关心的。也是先拍照留存做证据,然后借助交警部门的系统,查询到驾驶员的信息,联系驾驶员前来处理,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驾驶员联系不上的,也将请交警部门前来清拖,清拖送到交警部门的停车场。然后驾驶员到城管部门来处理处罚。

  4、城管的违停处罚扣分吗?没曝光系统和年检约束,不扣分

 城管部门的违停处罚,除了罚款,也扣分吗?对车辆年检有什么约束?目前城管部门对这种违停曝光还没有建立一个系统,查找驾驶员信息等都需要借助交警的资源,另外,它对驾驶员的处罚,是面对面处理的,不在交警部门的年检系统中,所以这方面的约束力暂时没有,也不会对驾驶员扣分。希望今后随着这样的规范处罚增多,相应的系统也能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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