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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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死亡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 显示全部 »
    1、死亡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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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

    同等责任,对方车辆一般会先按交强保险保额赔付,自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50%,交强险不够部分会按照商业险或没有买商业险的自行垫付,各个保险公司会有出入,建议咨询所投保保险公司,如果拒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等责任,对方车辆一般会先按交强保险保额赔付,自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50%,交强险不够部分会按照商业险或没有买商业险的自行垫付,各个保险公司会有出入,建议咨询所投保保险公司,如果拒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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