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证超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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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处理步骤:
**1、首先到处理违法的交警大队开具暂扣凭条**
**2、带上暂扣凭条到驾驶证户籍地所属车管所报名考试**
**3、考试合格后,带上合格证明到交警大队领取驾驶证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 显示全部 »
处理步骤:
**1、首先到处理违法的交警大队开具暂扣凭条**
**2、带上暂扣凭条到驾驶证户籍地所属车管所报名考试**
**3、考试合格后,带上合格证明到交警大队领取驾驶证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 显示全部 »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处理步骤:
**1、首先到处理违法的交警大队开具暂扣凭条**
**2、带上暂扣凭条到驾驶证户籍地所属车管所报名考试**
**3、考试合格后,带上合格证明到交警大队领取驾驶证即可**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处理步骤:
**1、首先到处理违法的交警大队开具暂扣凭条**
**2、带上暂扣凭条到驾驶证户籍地所属车管所报名考试**
**3、考试合格后,带上合格证明到交警大队领取驾驶证即可**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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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交通帮Yan
您好,满分培训既可在违法地进行,也可在驾驶证实际核发地进行,如果在贵阳违法扣分可以在贵阳学习。
办理流程:
1、到管辖大队(或贵阳交管局一楼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打印强制措施凭证(该项指电子警察类违法记分满12分级以上,如属于现场处... 显示全部 »
办理流程:
1、到管辖大队(或贵阳交管局一楼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打印强制措施凭证(该项指电子警察类违法记分满12分级以上,如属于现场处... 显示全部 »
您好,满分培训既可在违法地进行,也可在驾驶证实际核发地进行,如果在贵阳违法扣分可以在贵阳学习。
办理流程:
1、到管辖大队(或贵阳交管局一楼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打印强制措施凭证(该项指电子警察类违法记分满12分级以上,如属于现场处罚决定书,则只能到处罚大队办理强制凭证开具和打印)。(如果已经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直接到甘荫塘培训基地学习)。
2、持凭证到位于甘荫塘的贵阳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贵阳市驾驶人满分培训中心位于甘荫塘,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斜对面)报名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3、报名者参加为期一周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在该满分培训中心办理消分。
4、消分后到驾驶证暂扣机关办理驾驶证恢复,领取驾驶证。
参考《*******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感谢您的关注!有问题,找“交通帮”!**
办理流程:
1、到管辖大队(或贵阳交管局一楼大厅违法处理窗口)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驾驶证,打印强制措施凭证(该项指电子警察类违法记分满12分级以上,如属于现场处罚决定书,则只能到处罚大队办理强制凭证开具和打印)。(如果已经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直接到甘荫塘培训基地学习)。
2、持凭证到位于甘荫塘的贵阳市驾驶人考试中心(贵阳市驾驶人满分培训中心位于甘荫塘,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斜对面)报名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并缴纳考试费100元。
3、报名者参加为期一周的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在该满分培训中心办理消分。
4、消分后到驾驶证暂扣机关办理驾驶证恢复,领取驾驶证。
参考《*******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感谢您的关注!有问题,找“交通帮”!**